2015-10-26 17:15:28 来源: 本站
申请人李强与被申请人李健其他合同纠纷一案,李强申请拍卖献县新华小区3幢2单元201室住宅楼及地下储藏间,经法定程序选定沧州市汇丰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拍卖人。2015年5月9日、2015年5月11日在《沧州日报》、《河北经济日报》发布了拍卖公告,截止到2015年5月25日,报名人数 2人。2015年5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,由肖志刚拍卖师主持拍卖会,此标的起拍价为381600元,经过1轮竞价,最终由1号竞买人李强(身份证号:371202198101037414)以385600元的价格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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